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鱼峰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协政员,11名。
三、应聘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专业不限,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18-35周岁(1983年5月15日(含本日)至2001年5月14日(含本日)之间出生人员);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的应用和操作;中共党员或者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表(“相片”处需附有近期免冠照片)发至电子邮箱yfrlsb@sina.com。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须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报名无效,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交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能参加(笔)面试。
资格复审地址: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鱼峰区政府大楼4楼411室)。复审时提交的纸质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的(笔)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
1.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先笔试后面试。参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分数相同,则笔试分数相同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所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的,不再递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文知识,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1:2,则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在鱼峰区政府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七)聘用手续办理:经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并统筹安排至各部门工作。
五、聘用说明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单位负责,个人应缴纳部分从个人应发工资中代扣。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绩效奖励等构成。
基本工资:大专学历每月按当年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为1680元/月)的130%发放,本科学历每月按当年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发放,研究生学历每月按当年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发放;
工龄工资:从鱼峰区聘用之日起,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按每满一年增资100元/月-150元/月,工龄工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元;
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根据取得职称的级别(初、中、高)给予补助100元/月-600元/月;
绩效奖励:根据工作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享受年度绩效奖励(试用期间不享受绩效奖励)。
其他福利待遇按照鱼峰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报名、(笔)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的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须自理。
咨询电话:0772-3160369(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电子邮箱:yfrlsb@sina.com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