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具体公告如下: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为本市户籍且在河池城区居住的高校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勤奋敬业,身体健康,热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能力;
3、法律、体育专业毕业生、有劳动保障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管理按《2011年河池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发[2011]93号)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6日至5月1日
五、报名地点
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号)
联系电话:2112333 ,邮箱:gxhc12333@163.com
一、招聘名额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6名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为本市户籍且在河池城区居住的高校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勤奋敬业,身体健康,热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能力;
3、法律、体育专业毕业生、有劳动保障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管理按《2011年河池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发[2011]93号)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6日至5月1日
五、报名地点
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号)
联系电话:2112333 ,邮箱:gxhc12333@163.com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6日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