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裴春喜同志为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4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农业委员会,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四楼南宁市农业委员会,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535524、0771—5509012
附件:南宁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