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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实名编制人员15人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广西人才网     时间:2019-05-30 10:01:17     阅读:

  为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学院的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提升学院办学水平,更好地服务广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相关专业的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辅,设有9个教学系(部),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外语、会计与审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金融等专业类别的高职专业47个。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人,管理人员4人。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1)中规定的岗位要求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自治区商务厅网站(www.gxswt.gov.cn)、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ibvc.net)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ibvc.net)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根据自身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拟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应聘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如后期列为考核人选,须配合我院组织开展的考核、体检、入职等工作。
  2.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应聘人员本人现场递交应聘材料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412室)。
  (3)报名要求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提供以下应聘材料一式2份,不按规定递交材料的,不予接受报名:
  ①《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②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3张相片(准考证用,相片背面请写上姓名)。
  ③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人员)。
  ④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须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证明模版参考附件)、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须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证明模板参考附件)、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
  应聘材料递交后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学位和专业匹配性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9年6月20日前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见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考试公告,发放地点为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412室)。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形式为面试(试讲),符合应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进行面试。
  (2)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
  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符合应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进行笔试。
  2.笔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5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须经自治区商务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均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和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笔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待定(详见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考试公告)。
  3.面试
  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只需要进行面试的岗位,符合应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原因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商务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经自治区商务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需要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考试的顺序,再按顺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采取100分制评分,内容将提前3天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考试公告。
  ①教案编写
  应聘人员分岗位类别或专业,按照公布的试讲课内容分别准备教案,准备的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试讲当天提供教案一式八份。
  ②试讲
  试讲时间为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
  (2)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
  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方式为当场回答问题,时间共10分钟(包括审题和答题时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定。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4)考官组成及成绩公布
  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官7人,按规定组成。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成绩。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准考证领取时间见面试公告,发放地点为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412室)。
  面试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4.总成绩计算
  对于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岗位,以及直接参加面试的岗位,均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再次面试的总成绩仅作为首次末位面试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考核人员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四)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且在影响期内的;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所对应岗位招聘人数的,可从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学院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上述程序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复检的,须经自治区商务厅批准。复检仅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公示
  经自治区商务厅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才网、自治区商务厅网站、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商务厅审核,报自治区人社厅备案,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3245150
  邮箱:gxibvcjijian@163.com
  八、本公告内容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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