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玉林市玉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量,经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同意,根据《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玉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玉林市玉东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 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2名;
2.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编外工作人员6名;
3.玉东新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
4.玉东新区征地事务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
5.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6名;
6. 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
7.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编外工作人员10名;
8. 玉东新区征地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6名;
9. 茂林镇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3名。
具体专业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专业划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品行端正,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至2001年6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至2001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根据各岗位需求。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根据各岗位需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在玉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工作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接受报考人员报名,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5-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办公楼一楼(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玉林国防教育基地),邮编:537000
报名要求:报名时填写《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带上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两寸标准彩照两张。《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报名时,由资格审查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才接收报名材料。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资料接收后不再退还。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原则上按计划聘用人数达到1:3以上的岗位方可开考,如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待定,具体有关事项在《准考证》中载明。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开考。
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政审等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玉东新区管委办公楼一楼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2019年6月下旬,具体有关事项在《面试通知书》中载明。
(四)体能测试(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工作岗位一)
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对报考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工作岗位一的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5比例进行体能测试。如体能测试不达标,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测试项目初步为跑步: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4×100米往返跑;仰卧起坐。体能测评结果须当天公布。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2019年6月下旬,玉林市体育中心。
(五)体检
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情形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完成。
(六)政审
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政审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全面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等情况,如政审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政审资格情形的,应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工委审核同意后,在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相关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玉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政审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政审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聘用人员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聘用人员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被正式通知聘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无特殊原因不按约定时间履职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试用期内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体检、政审合格后报工委审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在内)。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再确定是否续聘。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经录用后原则上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职,服务期未满一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得辞职。
(五)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按玉东新区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待遇约为2100-2400元,年终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发放一次性绩效奖励;五险按玉林市缴费基数比例计缴,个人、单位应缴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公开招聘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