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办发〔2019〕16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市遴选河池市“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人选面向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自治区属在河池企业)、各社会组织、各人民团体、各大中专院校中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
推荐的人选原则上是本市、本行业和本部门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推荐的人选向长期在基层一线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向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企业自主创新,为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把产学研结合较好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向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和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推广中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
(二)选拔培养条件
1.入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恪守科学道德,在本专业领域有相当的造诣与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入选人选必要条件
第一层次选拔培养人选,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扎实的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在本学科(专业)领域里有较高造诣,在学术研究或技术、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业绩,研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有继续提高的潜力。
第二层次选拔培养人选,年龄要求在 45周岁以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证人员,有较为扎实的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专业技术或劳动技能、管理工作经验,研究成果具有区内先进水平、在各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有继续提高的潜力。
二、推荐名额分配
全市共遴选第一层次人选3-5名,第二层次人选30-50名。各县(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可视情况推荐合适人选。为了优化我市行业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结构,各单位在人选推荐时要注意平衡与已有人选的行业和学科以及高技能人才分布的关系。
三、人选遴选程序
(一)经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区)、区直和中直驻河池单位推荐的人选,须报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召开评审会,遴选出正式候选人。
(三)将正式候选人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公布。
各县(区)、区直和中直驻河池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我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到位;要严格工作程序,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对人员的选拔要注重质量和发展潜力,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及相关填报要求
1.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填报《第一批河池市“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名册表》(以下简称《人选名册表》)(附件1),要求第一层次人选和第二层次人选分开填报。
2.个人填报《第一批河池市“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第 层次人选推荐表》(以下简称《人选推荐表》)(附件2)、《第一批河池市“十百千”人才工程第 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简表》(以下简称《候选人情况简表》)(附件3),并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推荐人选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对近5年来在厅级、市级(设区市)以上期刊刊登的代表论文、论著进行列表说明,不需复印全文;其他证明材料只需复印县级以上奖励荣誉证书,所有附件材料均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核定原件,并盖公章确认。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推荐函要求对推荐的人选进行排序,并说明公示情况。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人选名册表》、《人选推荐表》、《候选人情况简表》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扫描的PDF版。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cszgb@163.com。
2.纸质版申报材料按推荐函、《候选人情况简表》、《人选推荐表》和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人选名册表》不用装订。提交一式三份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时间要求
材料送达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锦绣;联系电话:0778-2558782(传真);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编:547000。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