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河办发〔2019〕17 号)和《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实施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办发〔2018〕2 号)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经研究,决定开展河池市第五批市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的建设载体可以是单个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由优势企事业单位或高新技术园区牵头的、能集中相关产业或学科各方力量进行联合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联合体。重点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载体在学术技术或产品研发上应当具有“市内龙头、区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必须有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有在本行业处于全区一流地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高层次人才相对密集,已经形成或初步形成既有基础研究、项目开发和推广应用等不同领域、年龄梯次结构相对合理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产业类人才小高地应能聚集一批区内同行业公认、有原创能力的技术精英和在区内、市内同行业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者;产品研发和技术成果达到区内先进水平,有多项省部级、地市级科研技术成果;做到产学研相结合,其研发项目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能推动该产业、企业的发展,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学术类人才小高地要有在本领域处于区内乃至国内水平、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和创业人才团队;研究项目处于本学科区内先进水平,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三)具有良好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建设单位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并能大力支持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各项人才政策;人际关系和谐,学术环境民主,褒奖成功,宽容失败;单位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能为人才小高地建设提供良好保障,为人才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生活待遇。
(四)能提出一套系统的五年建设期人才小高地建设方案,包括建设人才小高地的可行性分析、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建设方式、管理办法、考核指标和监督措施等要素,对人才小高地建设实行项目管理。申报单位需着重说明建设人才小高地对全市本领域、学科、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预期达到的科研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效益;申报单位承诺为人才小高地提供的政策、科研资助和其他支持,以及资助经费来源等。
三、推荐和遴选名额
根据我市人才小高地建设的实际情况,第五批市级人才小高地拟遴选2-5个,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名额为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推荐1-2个。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河池市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经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区)人民政府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二)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设县(区)人民政府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对所辖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着重对申报单位软硬件是否达到市级人才小高地建立要求、预期目标是否切合实际、能否按规定提供资助等进行把关。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对进入终评的载体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经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按规定审批。
五、有关要求
建设市级人才小高地是市委、市政府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举措,做好申报工作是高质量完成市级人才小高地遴选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县(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遴选出条件最优、潜力最好的人才小高地。
(一)申报材料
1.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推荐函要求对推荐单位进行排序,并简要说明理由);
2.《河池市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
3.建设市级人才小高地可行性报告。
第2、3项材料需用Word软件编辑,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cszgb@163.com。相关表格可从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crsj.gov.cn/)业务专栏下的“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栏目下载。
(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送达的截止日期为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蓝锦绣;联系电话:0778-2558782(含传真)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