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一)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已核准开考的岗位可进入面试程序;个别岗位笔试后参考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须按程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缺考的考生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
(二)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三)出现考生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四)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请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具体审查方式以招聘单位要求为准。
考生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计生证明(未婚的考生不需要提供)、少数民族加分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报考市直学校岗位的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不能按时提供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考核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考生本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三)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提供书面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应写明本人身份证号码、放弃面试的原因、放弃面试具体岗位、手机号码,亲笔签名)。
四、其他
面试计划在7月初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届时钦州市教育局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和钦州教育信息网公告并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
钦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