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一)招聘书记员1名。书记员属于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2)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3)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按照本院书记员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55字以上;
5.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
三、薪酬待遇
书记员工资标准为3270 元/月(其中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2000元;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6日至6月14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个人自作的推荐表2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电子邮箱:tsgqfy@163.com;邮编:536017
联系电话:0779—8610630,18777916628
联系人:小周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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