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19年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在原南宁市卫生防疫站、南宁市结核病防治所、南宁市医学情报所、南宁市健康教育所的基础上,于2002年7月组建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同时加挂南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市健康教育所、南宁市结核病防治所、南宁市预防医学研究所、南宁市卫生检测检验中心等5块牌子。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组织考核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 6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以下岗位信息表:
注: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6月1日。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学历学位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公卫医师 |
1 |
不限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 |
正高级职称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
2 |
公卫医师 |
2 |
35岁以下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 |
初级及以上职称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3 |
信息管理员 |
1 |
35岁及以下 |
公共管理类专业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4 |
药师 |
1 |
30岁及以下 |
药理学专业 |
不限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5 |
职业卫生工程评价员 |
1 |
35岁及以下 |
电气信息类专业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各岗位必须符合专业要求,符合组织考核条件,组织考核毕业生成绩优异;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的,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有相应的业绩。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组织考核招聘公告在南宁市人力资源(人才)服务大厅网站(https://hr.nn12333.com:9100/hr/ww/wwbaindex.html)、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南宁疾控公众微信号公布,拟聘人员在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和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 6月11日-19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报考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附件(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12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验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对符合要求的报考者组织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提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
(四)考核
按照面试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对他们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五)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从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工作人员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79992。
招聘联系人:万老师、唐老师、罗老师
报名地点: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712人事科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
联系电话:0771-5679372,5679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