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
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二楼会议室(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80号),联系电话:0770—3253530。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并签名的《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的证件(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将于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学校盖章的学历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面试资格复审的工作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会同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以查看此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空缺岗位,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的报考人员应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2天内,按上述材料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因上述原因未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应由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参加。报考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委托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应聘人员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