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品行端正、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
(三)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处理和文字综合能力。
(四)本市(含县市区)在职在编机关(参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本市(含县市区)公办学校(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在编在职教师,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需求。
(七)同等条件下,有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者优先。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到7月10日18时截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贵港市政协办公室(贵港市行政中心D区203室,电话:4563616、4563610、456359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政协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贵港党建网、贵港人事人才网站下载),携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到市政协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市政协办公室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方能进入笔试。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由市政协办公室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理论水平、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综合写作等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笔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确定选调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由市政协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政协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