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9年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刘培等5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21日下午15:00-17:30 。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楼1312室(地址:南宁市新民路2号,可乘坐B11路、26路、B27路、38路、51路、62路、71路、73路、212路、802路公交车到新民桃源路口站下车)。
资格审查结束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报名登记表;
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执业医师资格证。
原则上,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凡面试当天上午8:00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面试地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楼16楼会议室(地址:南宁市新民路2号,可乘坐B11路、26路、B27路、38路、51路、62路、71路、73路、212路、802路公交车到新民桃源路口站下车)。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2日8:00时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候考室地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楼17楼会议室(地址:南宁市新民路2号,可乘坐B11路、26路、B27路、38路、51路、62路、71路、73路、212路、802路公交车到新民桃源路口站下车)。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考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振峰,0771-2803273。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