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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级公立医院招专业技术人员130人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百色人才网     时间:2019-06-18 14:35:31     阅读:

  为稳定和充实我县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才,优化医疗卫生队伍人员结构,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那政办发〔2015〕10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30人,其中县人民医院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0人;县中医医院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1人;县妇幼保健院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9人。具体招聘人员计划详见《那坡县2019年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及技能条件。
  4.在职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具体以《计划表》为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4日至2001年6月2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4日至2001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放宽到1973年6月24日后出生)。
  6.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含当年参加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合格分数线)且报考相应岗位的免予笔试直接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免笔试的岗位和要求以《计划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计划表》为准(见附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公考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新进“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5年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发布招聘公告中开始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6月17日起,可以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查阅相关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资格审查单位(那坡县卫生健康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上的“那坡县2019年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8:00—6月28日18:00。
  2.笔试岗位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于其他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那坡县卫生健康局审核,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3.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改报岗位时间。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那坡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6月24日8:00至6月30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7月2日8:00—7月3日18: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对网上的报考信息进行修改,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缴费成功的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7月8日8:00—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网上报名期间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按时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50元,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6月24日8:00—6月30日18:00。
  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笔试准考证一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与那坡县卫生健康局联系。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9年7月22日8:00—2019年7月27日18: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那坡县卫生健康局0776-6822669。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分医学临床专业、护理专业、医技专业、药学专业、公共基础知识等五类试卷,每类科目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上述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报考医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使用医学临床专业试卷;报考护理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使用护理专业试卷;报考医技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使用医技专业试卷;报考药剂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使用药学专业试卷;报考其他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使用公共基础知识试卷。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星期六)。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命题与阅卷。由本次公开招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负责笔试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
  5.笔试成绩查询。2019年8月中旬,考生可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命题工作由本次公开招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负责,面试题目、题本和相关表格由该机构统一印制。面试分值为100分。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2)符合免医学专业知识考试条件并报考相关岗位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不受招聘岗位比例限制。
  (3)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2)在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县卫生健康局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报名申请材料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准考证、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职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须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招聘岗位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材料,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那坡县卫生健康局会同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 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那坡县卫生健康局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那坡县(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6.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面试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和组织实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5分。
  面试成绩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
  7.面试要求。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经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招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广西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执行,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8.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且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相同的,以职称、学历、岗位进修情况等条件优先确定体检人选;如仍未能确定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体检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本次公开招聘的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人选名单由本次公开招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本次公开招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指定有资质的医院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7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核
  体检结束后,本次公开招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办法同上)。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批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那坡县卫生健康局与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相关材料审批,再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四)使用控制数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精神,此次招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
  八、招考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六)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七)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八)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九)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十)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的;
  (十一)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十二)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十三)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十四)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五)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十六)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十七)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十八)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十九)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中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九、注意事项
  (一)本方案具体由那坡县卫生健康局、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其他。
  1.报考咨询电话:
  那坡县卫生健康局             0776-6822669
  2.监督电话:
  那坡县纪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         0776-680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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