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9年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廖显耀等114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0号),可乘坐1路、12路、16路、45路、604路、705路、B37路公交车到“长湖长园路口站”或乘坐南宁地铁3号线到“东葛路站”下车前往长湖长园路口。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办理面试通知书用)。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
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报考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的考生。
2019年6月23日(星期日)上午8:30:报考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自治区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的考生。
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安排务必于面试当天7:00前到达面试地点考生候考室报到。
2.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乘车线路同上。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或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决定取消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管理职位一(职位代码为:451510188)等职位的8名录用计划(详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考录用诚信档案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建华、刘赟华、张传明;联系电话0771-2299232、0771-2299155。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