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人员 7 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检察纪律;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司法岗位工作;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相貌端庄、面部无明显缺陷,符合录用国考体检标准及录用职位的身体要求。
4、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较快,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新闻稿件、综合文字材料写作等司法辅助工作能力的。
5、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专业、新闻、中文、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警察学校毕业生、有C类以上驾照且有三年以上驾龄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对被批准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广西揽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南宁市青秀区聘用工作人员相关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基本工资+绩效(参照南宁市青秀区聘用工作人员相关工资标准);②入职即买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
③其他福利:带薪年假、绩效奖金、节日福利、生日福利、餐饮补贴、夜班补贴、健康体检、员工培训等。
四、用工方式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广西揽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政治监察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体检费及差旅费自理。
(一)用工方式及工作地点
录取人员与广西揽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揽胜公司派驻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工作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19号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直接送交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个人制作的推荐表一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三)资格审查
由广西揽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四)笔试、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裁判文书及公文制作能力、法律思维能力;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对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院网站(http://www.nanningqx.jcy.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简章由广西揽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政治监察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政治监察部
地址:南宁市茶花园路19号(茶花园路与望园路交叉处,乘72路、74路、79路、87路、607路公交车到茶花望园路口下车)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410办公室。
邮编:530022
电子邮箱:1438863116@qq.com
联系电话:0771-5566702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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