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法律专业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身体健康,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五)具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一年内曾被治安、行政处罚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5511148。
(四)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时还需要填写《忻城县司法局招聘编外法律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体检、考核,每个环节都通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根据A证优于B证,B证优于C证,C证优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确定聘用人员。
面试的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不统一安排食宿,差旅按在职人员规定给予报销。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工作合格的,由县司法局和被聘用人员履行劳动合同。
忻城县司法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