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选
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职位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其他职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现确定唐基锌等305人为玉林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公考录用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检费按时到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递补事宜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玉林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考体检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当日上午7:20前到达玉林市委党校(玉林市教育中路92号,可乘坐2路、3路、11路公交车到党校站下车)教学楼第一报告厅(第一队)、第二报告厅(第二队)、第三报告厅(第三队)报到。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等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玉林市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其他
(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每人320元(不含复查、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需要复查、复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另行收取。请考生携带现金,自备零钱。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记入公考录用诚信档案。
(四)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玉林市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安排孕检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咨询电话: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公考管理科,0775—2806803。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