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6人。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民政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文凭及以上。
(三)专业要求: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经济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
(四)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1日前出生),其中男性45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4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19年7月3日—7月9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3楼1320室),咨询电话:0771-5826309,联系人:邓权稳。
(3)方式:现场免费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提供。
(2)提交《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报名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通知公告栏目查阅,下载填报报名登记表,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办公写作等相关知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可在南宁市任何一家3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民政局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