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目的
各个岗位正常替补流动人员引起的职位空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综合岗位3人。
三、招聘形式
针对单位招聘岗位类型需求,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高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性别: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1日至2001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吃苦耐劳,服务管理。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会计、土地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木工程、计算机、法律等相关专业,及在同等条件下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五、信息发布渠道
发布信息: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1日,在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平人才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六、招聘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6日( 4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7月16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或网上报名,报名需填写《桂平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桂平市西山镇杏花街16号(桂平市国土资源局人事股)。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775-6768956。
(二)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所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以上相关证书在报名时需提交复印件1份,所需证件在报名时验原件。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由桂平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重点是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对符合条件的报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在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大厅公布并由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作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以通知为准)。
(二)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三)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当日在考点公布,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排名按程序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一楼公告栏进行公示。
八、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根据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三)聘用: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限暂定三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如用人单位需继续用人的,经考核,可优先续聘。如试用不合格则依照合同予以解聘。获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制,不办理入编手续。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辞工的,在面试成绩有效期内(一年内),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
工资待遇按照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83次(扩大)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正式三年固定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