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书记员5名。
2.法官助理6名。
3.司法警察2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
(一)书记员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和其他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填制、核对、发送诉讼文书,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法官助理
1.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2.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3.代表法官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后应经法官审核确认;
4.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
5.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6.办理委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7.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8.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9.根据法官意见草拟法律文书;
10.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三)司法警察
1.维护审判秩序;
2.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3.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4.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6.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本院司法警察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
1.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柳州市有固定住所优先;
职位薪酬待遇:专科2241元/月,买五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本科2512元/月,买五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二)法官助理
1.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优先录用;
3.熟悉电脑,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
4.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8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职位薪酬待遇:2852元/月,买五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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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
1.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8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身体条件;
6.在柳州市有固定住所者优先录用;
7.持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职位薪酬待遇:专科及以下学历2241元/月,买五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本科2512元/月,买五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4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二份;
(2)身份证、户籍证明、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考方式
对报名资料初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由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即可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华润路5号鱼峰区人民法院,545005。
政工科咨询电话:17307720023、17307720250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