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4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
3.专业要求: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经济学类等相关专业。
4.熟悉行政机关办公室工作及擅长各类公文稿件写作人员优先。
5.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26日。
(二)网上报名。请登陆钦州市人才网,填写《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聘用报名表》(附件),并附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发到邮箱:hqgw3758281@126.com。
(三)咨询联系电话:0777-3758619、3758123,联系部门: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工管委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由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招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测试。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工管委研究进行调整。
四、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
(一)职位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参照最新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六)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中共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适宜从事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委员会在钦州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及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关于印发〈钦州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钦市编办字〔2008〕165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后勤人员经费补助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适当提供食宿条件。
十、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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