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采取面谈及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的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5日至2001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有违纪违法记录史人员;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2880元/月,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本次招聘由象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3836807。
象山区财政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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