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2019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⑷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⑸按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⑹其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学位 | 岗位要求 |
1 | 管理人员一 | 专业不限 | 3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文字组织能力好,写作能力强。 |
2 | 管理人员二 | 法学类 | 2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文字组织能力好,写作能力强。 |
3 | 管理人员三 | 会计与审计类 | 2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文字组织能力好,写作能力强。 |
4 |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四 | 林学 | 4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能适应从事基层野外作业相关工作。 |
5 | 营林生产辅助人员 | 林业技术 | 4 | 全日制大专 | 能适应从事基层野外作业相关工作。 |
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大类要求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为准。
二、薪酬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月工资发放标准:研究生4000元、本科3500元、大专2800元。
(二)聘在管理(专技)岗位的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从试用期满次月起,工资发放项目和标准参照在编同岗位工作人员套改执行。营林生产辅助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从试用期满次月起,工资按林场同岗聘用工勤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按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期间,遇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公开招聘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自治区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通过考试办理编制、人事手续后工资、福利与同岗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三、招聘步骤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7月22日。
2.报名材料及方式:
(1)报名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扫描件);
④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扫描件,财务人员需提供)。
(2)报名方式:
招聘信息在广西人才网发布,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的方式,不接受来访投递简历或电话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招聘邮箱:yclcrjk@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均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不按要求填写视为无效邮件。
3.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择优筛选、面试(或笔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4.我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后,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后续相关事宜,对未通过筛选的应聘者不再通知,材料也恕不退还,我们将代为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6-2887711 联系人:罗明飞
邮箱:yclcrjk@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站前大道109号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林场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