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法警。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警院(校)、司法学院(校)及其它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
(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者或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现仍未解除的;
6、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
(3)报名登记表2份;
(4)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604室)
联系电话:0779-3930665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8日前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四)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院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试等方式,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四、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合格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两个月,月薪25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月薪3300元(均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9-3930665
联系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与上海路交汇处西北角海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邮 编:536000
邮 箱:hcfyzkg@126.com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