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二)年龄23-40周岁,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9日;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行政管理、文秘专业、会计类专业优先考虑,其中:学历以毕业证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应用,打字熟练,工作踏实认真,能独立完成分配的任务;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青秀区委统战部行政辅助岗位编外人员2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2019年8月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可登录青秀区委统战部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南宁市青秀区委统战部招聘报名登记表》,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tongzhanbu/tzggg/通知公告栏,填写好的报名材料发送到青秀区委统战部招聘邮箱:qxqwtzbzp@163.com,联系人:陈炳芬,电话:0771-5826630。
(二)现场参加笔试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2、本人详细简历1份,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
3、《南宁市青秀区委统战部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表2。
上述材料,需提交A4纸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予以核验。
(三)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报名时间截止,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五)体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如报考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者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拟聘用人员分别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七)此招聘简章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南宁市人力资源(人才)服务大厅公开发布。
四、聘用及管理
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7]84号)文件规定统一管理。
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第三类岗位(专业技能、行政辅助岗位)核定:月工资280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并按相应工作年限调整工资。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委统战部。
附件: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统战部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