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协管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桂平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公考管理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桂平市城区内。主要承担开展执法监察巡查,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和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法律制裁。
二、招聘岗位、人数
1、协管员岗位1,人数:20人,男性20人;
2、协管员岗位2,人数:3人,女性3人;
3、文秘岗位,人数:2人,女性2人;
4、计算机岗位,人数:1人,男性1人。
三、聘用条件
(一)思想品德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安排,善于学习,爱岗敬业。
(二)学历要求:
1、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其中,文秘岗位:中文、文秘类专业,计算机岗位:计算机专业,协管员岗位不限专业。
2、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
(三)身高、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能从事室内外工作环境,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其他要求:
1、有一定的语言文字驾驭能力,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水平。
2、电脑操作水平能满足一般办公需要。
3、居住在城区内,随时能出任务。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83次(扩大)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三年固定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五、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7日( 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8月7日下午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或网上报名,报名需填写《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桂平市西山镇杏花街16号(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
联系人:姚炳森 联系电话:0775-6768960。
(二)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所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以上相关证书在报名时需提交复印件1份,所需证件在报名时验原件。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由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重点是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对符合条件的报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在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大厅公布并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作另行通知。
七、招聘方式
(一)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经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桂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或以电话、书面形式反馈给其本人);
(二)面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应聘者的处事应变能力、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的表现。
八、确定聘用人员
(一)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并在桂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附件: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