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山街道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山街道协管员:行政辅助岗11个。招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街道各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街道机关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男性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处理未满7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8月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竹溪大道7号中山街道3楼306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同时提供学位证书),《2019年中山街道聘用人员报名表》(需贴上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五)报名咨询电话:0771-5360216、5360659。
(六)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以报名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
(六)聘用: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3.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街道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
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