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及办法
公开选调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热爱政务服务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8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公文处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六)其他优先录用条件:
1.中共党员;
2.文字写作能力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的;
3.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法律执业资格的;
4. 建筑类、交通类、医学类、中文类专业的;
5.有相关工作经验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精神病史的;
3.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4.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宾阳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宾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三)报名程序
1.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公开电子邮箱byzwxd8238098@163.com(密码:by12345678),下载《公开选调宾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按要求填写,张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公章;
2. 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明、表彰奖励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统一到宾阳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报名。
(四)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宾阳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当面或电话告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竞岗人选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成绩相同的,按优先录用条件确定考核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宾阳县行政审批局组织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人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由公开选调办公室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九、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人事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试用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宾阳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宾阳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0771-8238098
宾阳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