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19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预防医学研究及应用,负责卫生监督检验的技术工作,2006年8月入选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2008年5月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疾控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五)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六)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附件1)。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gxhfpc.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172.16.16.59/)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gxhfpc.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172.16.16.59/)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8月19日-8月23日(现场报名仅限于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4楼人事科1号办公室。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一式两份);
3.县级及以上疾病防控公共卫生机构(指疾控中心、皮肤病防治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血吸虫病防治机构、鼠疫防治机构)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除外)(附件3);
4.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笔试、面试准考证用)。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县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是否符合直接进入面试和直接进入考核的人员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公开招聘对象。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
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1号办公室,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应聘者需参加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范围和内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即日起注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的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或体格检查的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笔试由本中心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招考岗位要求需要笔试者进入笔试程序,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因达不到开考比例(1:3)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核准后可以调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调整后可开考。
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5个小时,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等能力。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排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人员。招考岗位无笔试要求者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由本中心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的人员信息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面试采用当场答题的方式,采取100分制评分。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本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总成绩=面试成绩。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招考岗位无笔试面试要求者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接受综合考核的人选。综合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和适应度等情况(必要时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无合适人选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在综合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中心组织到指定的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以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操作、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518366,地址:南宁市金洲路18号。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771-251867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工作证明.docx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预防医学研究及应用,负责卫生监督检验的技术工作,2006年8月入选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2008年5月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疾控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五)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六)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附件1)。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gxhfpc.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172.16.16.59/)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gxhfpc.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172.16.16.59/)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8月19日-8月23日(现场报名仅限于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4楼人事科1号办公室。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一式两份);
3.县级及以上疾病防控公共卫生机构(指疾控中心、皮肤病防治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血吸虫病防治机构、鼠疫防治机构)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除外)(附件3);
4.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笔试、面试准考证用)。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县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是否符合直接进入面试和直接进入考核的人员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公开招聘对象。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
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1号办公室,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应聘者需参加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范围和内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即日起注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的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或体格检查的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笔试由本中心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招考岗位要求需要笔试者进入笔试程序,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因达不到开考比例(1:3)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核准后可以调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调整后可开考。
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5个小时,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等能力。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排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人员。招考岗位无笔试要求者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由本中心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的人员信息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面试采用当场答题的方式,采取100分制评分。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本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总成绩=面试成绩。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招考岗位无笔试面试要求者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接受综合考核的人选。综合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和适应度等情况(必要时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无合适人选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在综合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中心组织到指定的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以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操作、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518366,地址:南宁市金洲路18号。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771-251867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工作证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