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广西区内(除在岗市代课教师和离岗市代课教师外)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83人,其中高中11名,初中266名,小学406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如没有对应专业的,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岗位。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以后至2001年8月1日前出生)(市代课教师除外)。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具体应聘条件以《2019年北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为准。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参加北流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和特岗招聘考试且已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16日。
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北流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
2. 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发面试公告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政审计分的方式,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政审计分满分为20分(不计入面试成绩),计分办法如下:
(1)学历分:本项最高分为8分。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本院校毕业生加8分,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院校毕业生加5分,普通高校全日制三本院校毕业生加3分,非普通高校国民教育本科毕业生加2分。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加3分。
(3)荣誉分:本项最高分为6分。其中优秀毕业生加3分,政府奖学金加3分。每项荣誉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4)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至今年8月1日止)凭自治区选派机关证书加3分。
如政审分相同,依次以学历及毕业院校类别(一本、二本、三本)、师范类、学位、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确定名次先后。如还相同,再依次以党员、获奖情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社团积极分子等)确定名次先后。
如有的学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设岗数,经公招领导小组研究,空缺的岗位数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它学科岗位使用,并按政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及发放面试通知书:2019年8月21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70分(含)以上为合格,否则不能聘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3.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市教育局一楼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如遇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以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如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如本岗位无面试合格的考生可递补,空缺的岗位数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它学科岗位使用,并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时间、地点:待定。面试结束后在市教育局一楼公示栏公告。
(四)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计生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考察。
五.选岗、签约
(一)选岗对象。选岗对象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
(二)选岗办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通过抽签确定次序先后。
(三)签约。已选岗的人员与设岗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选岗、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北流市教育局一楼公示栏公告)。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定为拟聘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受聘用的在岗和离岗市代课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有关事项说明
根据玉林市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对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作下列说明:
(一)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工资、津补帖和绩效由人社部门按同单位在编同类同岗位人员标准核定,享受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待遇;
(四)社会保险按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1号)精神执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住房公积金待遇:用人单位从聘用人员被批准聘用之月起,按照在编同级同类人员标准办理公积金缴纳手续,其费用属单位承担部分纳入单位预算;属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有关缴交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在岗市代课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后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责;离岗市代课人员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后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缴费用由个人负责。
十、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北流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