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宣传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现场应变能力,熟悉电脑编辑操作。
(四)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高不限,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有从事新闻媒体工作经验者、具备一定摄影、摄像技术和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工资待遇
(一)工资:2000-3000元/月,分正常行政8小时班和24小时轮值两种,一般每周轮值1天,24小时值班享受值班补贴,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第十三月全额工资。培训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按每月实际发放,每满一年增加100元执行。
(二)岗位包含食宿、配发统一服装;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
(三)按照规定培训、休假、治病期间,工资照发。
(四)我支队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
(五)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劳动法》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5日至8月18日
2、报名联系人: 蒋参谋
办公电话:0773-3884455,手机:18778387600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附件中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连同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正面生活照一张等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635026179@qq.com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桂林市消防支队(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19号)二楼宣教中心提交《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正面生活照一张等相关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和体检
1、考试:根据招聘条件,初步筛选确定入围者,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主要考察新闻写作能力、摄影摄像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2、面试:考察语言表达、应变判断能力等方面。
3、考试及面试地点:桂林市消防支队(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19号)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及政审,确定应聘人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一)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或因违法违纪被工作单位辞退、开除的;
(二)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受到处分的;
(三)有纹身或刺字刺点的;
(四)体检不合格及伪造报名材料的;
(五)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其他条件的。
五、本次招聘如有不尽事宜解释权归桂林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此次消防宣传文员招聘由桂林市消防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应聘,视为自动放弃。
桂林市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