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年满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中国户籍的常住人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那坡县边境贸易总公司2019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从2019年8月9日起,可以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名企招聘专栏”、那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po.gov.cn/wz/tzgg)“通知公告”版面进行查阅《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0776-6801180。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 2019年8月27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那坡县边境贸易总公司综合部(三校合一党校2号楼二楼)
联系人:李乔卉 0776-6801180
3、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个人简历、上一用工单位证明鉴定材料(针对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报名。
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同时现场需核对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4、资格审查
对参加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31日
2、笔试地点:(待定)
3、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一科。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应用能力及公文处理能力。
4、笔试要求: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9月7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匹配性、适应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社会信用、道德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地点:(待定)。
4、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个别岗位因应聘人数少,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但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实施单位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2019年9月14日前。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那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等情况的,均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按程序进行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工作岗位。
四、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要素构成,按相应岗位定薪,年薪在50000元-100000元不等。
(二)由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那坡县边境贸易总公司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