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需求导向,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积极肯干,吃苦耐劳,敬业奉献,团结协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存在不适宜行政审批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基本要求
(一)纸媒记者1人
1.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中文、新闻学等相关专业的应聘者优先聘用。
2.岗位技能要求:(1)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2)有媒体采编经验,熟悉使用照相机和图像处理软件,策划、协调能力较强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聘用。
(二)新媒体编辑记者2人
1.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中文、新闻学、影视制作、动画艺术、视觉传达、数字媒体等相关专业的应聘者优先聘用。
2.岗位技能要求:(1)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新媒体制作能力;(2)有新媒体采编经验,熟悉使用照相、摄像设备和图文处理软件、视频采编技术,策划、协调能力较强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聘用。
(三)广播电视外采记者2人(仅限男性)
1.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中文、新闻学、广播电视等相关专业的应聘者优先聘用。
2.岗位技能要求:(1)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广播电视采编能力;(2)有广播电视采编经验,熟悉使用照相、摄像设备和一定的视频采编技术,策划、协调能力较强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聘用。
(四)广播电视编辑记者1人
1.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新闻传播、广播电视、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艺术、视觉传达等相关专业的应聘者优先聘用。
2.岗位技能要求:(1)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广播电视编辑能力;(2)有广播电视采编经验,熟悉使用摄像设备,熟练掌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包装软件及动画制作技术,熟练使用PR、AE、Edius等后期编辑软件,有一定的策划和协调能力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聘用。
(五)播音员1人(仅限男性)
1.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艺术与主持、广播电视、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2.岗位能力要求: (1)形象气质佳,身高1.65米以上;(2)持有国家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播音主持基础扎实;(3)有播音主持证且有1年以上播音主持相关工作经历,演播室播音、现场采访和直播主持等综合能力较强的可优先考虑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1日至2019年8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网上报名请填写《大新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dxxrmtzx@163.com;实地报名地址:大新县伦理路40号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原广电局大院内)。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办理招聘报名手续。
(四)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在大新县级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大新县融媒体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五、待遇
每人每月2181元(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
六、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大新县桃城镇伦理路40号大新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原广电局大院内),电话:0771-3621399。
八、本公告由大新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大新县融媒体中心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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