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必要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辅助管理岗位一,2名。专业要求为法学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有法律从业资格、法律相关工作经验或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辅助管理岗位二,1名。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园管理、旅游景点讲解工作经验优先。
(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5名。仅限男性,专业不限,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体育特长、有森林消防工作经历者或持有B1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8月31日
(二)报名方法:应聘者请填写《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承诺书》(详见附件1、2),并发送至邮箱smjslgy_bgs@163.com(请注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我单位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组织面试。
四、聘用方式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编办通〔2018〕42号)文件执行,按上年度柳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对应系数计发。
(二)编外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和公积金,依法享受公休假、婚假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上述岗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均为一个月,有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后按对应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72-5333961
联系人:胡淑雯
地址:柳州市桂柳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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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
(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2019年8月8日
原文标题: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lz.gxrc.com/ds/lzrc/Article.aspx?ArticleID=10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