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桂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属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层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公考管理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桂平市城区内。主要承担开展保障国家和地方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服务范围是城建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作风正派,服从安排,善于学习,爱岗敬业。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
(四)电脑操作水平能满足一般办公需要。
(五)居住在城区内,随时能出任务。
(六)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能适应室内外工作环境。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桂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83次(扩大)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三年固定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8月25日下午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或网上报名,报名需填写《桂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桂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桂平市浔州高中对面)。联系人:李肖玲 ,联系电话:0775-3373718。
(二)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桂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符合岗位一学历放宽条件的,需提供退伍军人相关证明。以上相关证书在报名时需提交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三)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由桂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重点是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对符合条件的报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在桂平市桂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大厅公布并由桂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作另行通知。
(四)面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附件:
2、桂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桂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