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具有本市各县、区内常住户口;
2.全国各部队退役士兵(消防部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五)消防员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矫正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的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灭火救援战斗员
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30周岁;消防部队退役战士与本科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
(2)消防车辆驾驶员
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18-30周岁,消防部队退役战士视情放宽年龄至35岁;必须持有B2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
工作要求:
日常管理:实行军事化管理,在消防队营区集中训练执勤,执行24小时战备制度,原则上每周安排两天轮休;重大活动、任务及节假日需战备执勤,不能安排轮休的,过后补休;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安排10天带薪休假。
工作任务:主要从事执勤战备、灭火和抢险救援、消防车驾驶等工作。
合同期限:合同为一年一签。
三、工资福利待遇
新招聘录用的专职队员,经面试、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岗位、职务等级、学历、特长的不同,相应增加岗位补贴,食宿全免,制服统一配发,薪酬待遇每月4000元-4500元(包含五险一金)。
四、工作单位及地点
通过考核、面试合格后,统一安排在来宾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工作。
地址:来宾市翠屏东路198号来宾市消防支队(政和小学左对面50米)
五、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交个人详细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以及有关证书(退役军人持退伍证、B照驾驶证件等)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准确无误;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起,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截止时间2019年9月7日。
报名地点:来宾市消防支队机关办公楼一楼(咨询岗亭)。
咨询电话:0772—4258570
网上简历投递邮箱:375313903@qq.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由来宾市消防支队司令部招聘工作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体能测试。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应聘者须提交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和村委会(社区)对应聘者手写签字的政审意见表,加盖公章。
(五)体检。应聘人员经面试、政审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岗前培训。根据面试、政审、体检结果,由特勤中队招聘工作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然后统一在来宾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
(七)聘用。通过面试、政审、体检、岗位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八)本次招聘无中介机构推荐,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来宾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20190821.doc
来宾市消防支队
2019年8月21日
原文标题: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lb.gxrc.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10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