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是否有党团员要求等),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的损失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25日9:00时-6月3日17:00时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发票领取时间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建行缴费帮助指南(http://www.gxlz.lss.gov.cn/news.aspx?mCode=00040105011302)有关说明。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5月25日9:00时-6月4日17:00时
需领发票者,请在下列时间办理:2015年6月25日(周四)、6月26日(周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柳州市中山东路4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领取。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2日9:00-30日17:00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另行通知。
2.开考的比例: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缴费结束后1天内(2015年6月5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并在1天内(2015年6月14日9:00—17:00)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3.改报及退费。已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如所报考的岗位因不足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可以申请改报或退费。改报的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6月14日9:00—17:00在网站上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15年6月14日9:00—6月15日17: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想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报考人员,报名费退还回原缴费卡。
4.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笔试地点:由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部门通过媒体公布。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考试费,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详见资格条件表。
(三)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报考岗位没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照顾加分;报考岗位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照顾加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