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的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成立于1990年,隶属于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主要职能:为地勘系统地质勘查工作提供相关物资的供应、储备与维修等服务。
(四)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5个部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贸易部、矿业部、采购部、仓库。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在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报名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期内携带报考人员本人的相关资格验证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5—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科技大楼2楼207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综合办),可乘坐1、16、30、91、206、215路公共汽车到中医一附院公交站下车。
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材料
(一)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考人员本人的报名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并在表中签字。
(三)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一份。
(四)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说明,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困难委托他人前来审查资格的,须提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逾期未按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已通过考试的,取消入编资格。
四、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丽霞,电话:0771-5628096。
招聘单位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319531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纪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
2019年9月6日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通告
文章来源:http://dkj.gxzf.gov.cn/s/rs/wz/2019/09/06/3045560083048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