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调查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通告
为配合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 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调查院(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工程勘察院)成立于1993年,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以及测量等地质工作。自成立以来,紧扣地矿专业,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各级政府交办的一系列民生工程、应急抢险工程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先后获得“广西地质灾害防治先进单位”、国土资源部“西南抗旱找水打井先进集体”、广西“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找水打井劳动竞赛先进班组、“广西地质勘查单位10强”等各类奖项。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在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报名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期内携带报考人员本人的相关资格验证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5—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科技大楼9楼0908室(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调查院人力资源部),可乘坐1、16、30、91、206、215路公共汽车到中医一附院公交站下车。
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材料
(一)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考人员本人的报名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并在表中签字;
(三)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说明,经我院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逾期未按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信息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院有权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四、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春讯、韦娜,电话:0771-5655442。
招聘单位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3195380、319531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调查院纪委、纪检监察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调查院
2019年9 月 6 日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调查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通告
文章来源:http://dkj.gxzf.gov.cn/s/rs/wz/2019/09/06/304554526373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