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通告
为配合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 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单位简介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于2019年1月由自治区党委编制办公室批准设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能是开展面向东盟地区的地质矿产调查、地学研究合作、矿业合作、地学能力建设、地球科学重大问题联合攻关;承担中国-东盟地学矿业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参与编制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中心业务上主要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中国地质调查局下属各中心(院、所)、国内相关地学研究机构、高校等与东盟各国矿业管理部门、地质调查、地质科研机构等,面向东盟地区、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各国,共同组织实施各类地学合作项目。
中心在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着力打造建成中国-东盟矿业领域“政策研究与高官对话、地学研究与科技创新、矿业投资与技术合作、人才培养与智库建设、成果服务与信息共享”等5大平台,推进区域地学矿业一体化发展,构造中国-东盟地学共同体,支撑服务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在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报名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期内携带报考人员本人的相关资格验证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5—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号6号办公楼(地质博物馆)6楼622、623室(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人力资源部),可乘坐12、85、B37路公共汽车到建政路东公交站下车。
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材料
(一)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考人员本人的报名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并在表中签字;
(三)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五)报考有工作年限条件要求的科技与外事联络岗(1033)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说明,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逾期未按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信息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单位有权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四、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熊蕾、赵晗,电话:0771-2706562、2706561。
招聘单位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2706573。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
2019年9月6日
原文标题: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通告
文章来源:http://dkj.gxzf.gov.cn/s/rs/wz/2019/09/06/3045517311397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