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创建于1960年,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座落在南宁市建政南路61号,园区占地面积6940.4平方米,拥有优质的教育教学环境,是一所教育设施齐备、育人环境优美的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
幼儿园坚持“以幼儿为本、打造园本民族文化品牌、塑造园本民族艺术特色”为核心的办园理念,规范办园,积极整合、利用多方资源,开展文化特色教学活动。我们倡导幼儿讨论式、游戏式、参与式的活动,感受“快乐 自主 健康 和谐”的校园文化。幼儿园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的师资队伍,是一支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一直发挥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赢得社会的赞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2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资格、年龄(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五)五官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在各级公考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wlt.gxzf.gov.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wl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读尚未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使用A4纸打/复印,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如在办理中可提供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复印件;近三年城区级以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单位工作证明(所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则需要);
(4)与报名表上同底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报考人员持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审核完毕原件退回,复印件不退还。
3.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周二)至9月18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南宁市建政南路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 联系人:黄素雯 电话:0771-2865489。
5.考试费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报名现场通过微信或银行转账支付。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由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学位、资格、职称、年龄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幼儿园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不采用快递和电子邮件方式发放准考证。
(三)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应聘者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核准后才可以调整,调整后要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
(2)凡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的条件和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
(4)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及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2)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3)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即时宣布,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4)最终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阶段的依据。
(四)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按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时,如最终成绩相同,则均进入考核程序,由单位根据最终的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为拟聘人选。
由幼儿园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条件。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招考岗位拟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19163604171
联系人:杨婷婷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制定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创建于1960年,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座落在南宁市建政南路61号,园区占地面积6940.4平方米,拥有优质的教育教学环境,是一所教育设施齐备、育人环境优美的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
幼儿园坚持“以幼儿为本、打造园本民族文化品牌、塑造园本民族艺术特色”为核心的办园理念,规范办园,积极整合、利用多方资源,开展文化特色教学活动。我们倡导幼儿讨论式、游戏式、参与式的活动,感受“快乐 自主 健康 和谐”的校园文化。幼儿园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的师资队伍,是一支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一直发挥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赢得社会的赞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2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资格、年龄(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五)五官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在各级公考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wlt.gxzf.gov.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wl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读尚未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使用A4纸打/复印,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如在办理中可提供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复印件;近三年城区级以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单位工作证明(所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则需要);
(4)与报名表上同底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报考人员持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审核完毕原件退回,复印件不退还。
3.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周二)至9月18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南宁市建政南路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 联系人:黄素雯 电话:0771-2865489。
5.考试费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报名现场通过微信或银行转账支付。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由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学位、资格、职称、年龄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幼儿园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不采用快递和电子邮件方式发放准考证。
(三)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应聘者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核准后才可以调整,调整后要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
(2)凡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的条件和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
(4)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及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2)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3)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即时宣布,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4)最终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阶段的依据。
(四)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按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时,如最终成绩相同,则均进入考核程序,由单位根据最终的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为拟聘人选。
由幼儿园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条件。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招考岗位拟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19163604171
联系人: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