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男女不限;
3.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写作与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法律专业学历,调解经验丰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5.爱岗敬业、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工作作风严谨踏实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工作职责
1.巡回指导各县区婚调委工作,协助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2.完成市妇联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填写相关报名表(附近期全身彩照1张),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社会工作经验相关证明各一份,报送北海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市政府大院内),也可邮寄送达,进行材料初审。通过材料初审的人员由市妇联通知参加面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前(视应聘情况定,若应聘人数多,报名时间提前截止)。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五、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即与北海市妇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人民调解员薪资为5000元/月左右,另外聘用单位为受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享周末双休及带薪年假,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
联系人:刘鹏基
电话:0779-3226512
邮箱:gxbhfl@163.com
附件:2019广西北海市妇女联合会婚调委招聘报名表bh.docx
原文标题:北海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招聘启事(婚调委)
原文链接:http://bh.gxrc.com/ds/bh/Article.aspx?ArticleID=104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