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语文教师1人。
(一)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40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文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教育系列中级职称,具有小学语文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甲等级及以上,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教师岗位上岗要求;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二)招聘基本原则
1.坚持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薪资待遇
我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南宁市人社局相关规定核定岗位及相应工资待遇。
(四)招聘流程
1.报名应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到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地址:南宁市新阳北三路16号)人事科报名登记,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励情况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并提交2寸证件彩照1张。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12日。
3.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核及体检。核实报名人员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和档案记载资料等内容,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南宁市指定医院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录用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南宁市社会福利院人事科 0771-3898766
邮 箱:nnfly_rsk@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北三路16号
原文标题: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信息公示
文章来源:https://hr.nn12333.com:9100/hr/ww/b/n/wwbn_getconent.html?articleid=4028d0f46c887ecf016d6ca41b511b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