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3人(二类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9年江南区司法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壮锦大道19号)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
4.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行政中心C座司法楼102室,联系人:,联系电话:0771-4819095。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有要求的岗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二类岗位:2530元/月),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原文标题: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yw/gggs/2019ngggs/t3945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