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9日至2001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考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3天);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联系电话:0779-3075303。
4.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携带3张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现场报名,并填写《2019年北海市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5.资格审查: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取消面试资格。
6.领取考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开考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区组织、编制、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
2.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批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要达到该考场的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3.体检
体检由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区相关领导审批,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按要求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新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2年。
三、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779-3034167。
2.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075303)
附件:2019年北海市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