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名额为20名,其中男性16人,女性4人,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 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文化程度可放宽条件至初中文化);
4.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至2001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纹身,无鸡胸、驼背,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精神病、癫痫等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6.退役士兵及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7. 中共党员优先;
8. 要求常住户籍为田东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00 一17:00,报名人数不足的可以根据情况顺延。
2. 报名地点。
田东县公安局政工室(办公楼10楼),电话:5237358
3. 报名方式、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4. 资格审查。报名时需填写《田东县监察委员会 田东县公安局2019年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
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笔试
笔试考试由田东县监察委员会、田东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安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2的比例(如达不到比例,则以实际情况开展体能测试)。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评标准进行,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三个项目全部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如其中任意一个项目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田东县政府网进行5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聘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田东县监察留置对象看护勤务辅警,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按规定享受公休假等福利待遇。聘用期间工资从财政经费开支,工资待遇为基础工资每人每月1300元,每人每月特殊岗位津贴500元,每年享受年度绩效,田东县公安局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执行任务期间,适当享受补贴。
六、岗位职责和工作模式
(一)岗位职责
1.执行监察留置看护任务;
2.无留置看护任务时,执行街面巡逻防控等任务。
(二)工作模式
1.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式管理;
2.执行任务期间实施轮休、轮岗制度。
七、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5.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776-5237358
招聘监督单位:
田东县公安局督察大队(0776-5221010)
附件:
1.2019年田东县监察委员会田东县公安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bs.docx
2.2019年田东县监察委员会田东县公安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bs.docx
原文标题:田东县监察委员会 田东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bs.gxrc.com/ds/bs/Article.aspx?ArticleID=104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