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附件)
二、选调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及条件
1. 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或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原单位同意调出者。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考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对象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请登录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网站(www.gxdx.gov.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业务骨干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彩色全身照片,以上材料按顺序标注序号(如:1.报名表;2.学历学位证书;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全身照片;5.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此次公开选调证明;6.其他材料)发至gxdxgkzp@gxdx.gov.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选调岗位+姓名”(如“科研处编辑+张三”)。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选人员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联系我校(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咨询。
应选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所填报联系方式无效而造成无法联系者,应选人员自担其责。
五、面谈、体检、考察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面谈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一)面谈
面谈工作由我校(院)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面谈人选由校委集体讨论决定。按照应选人员与遴选职位名额6:1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选者中,择优确定面谈人选(应选人员不足6人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谈)。
面谈方式采取理论测试+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选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面谈时应选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我校(院)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选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应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我校(院)则在同岗位应选人员中按面谈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考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我校(院)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本校(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待遇
考察合格后,办理调动入编手续,并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覃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771-5576138 5576193
传 真:0771-5576328
八、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71-5576183
邮箱:jgjw@gxdx.gov.cn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业务骨干岗位表.doc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业务骨干报名表.docx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
2019年10月12日
原文标题: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选调业务骨干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155/187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