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一:石碑坪镇政府办公岗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该岗位工作侧重于镇政府日常事务的办理。
岗位二:石碑坪镇征地拆迁办公室岗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 该岗位主要从事征地拆迁、社会管理等工作。
二、岗位条件
(一)岗位一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22岁至40岁之间。
(二)岗位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或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 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22岁至40岁之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月31日。
2.报名方式: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应聘简历(附件1)、1寸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扫描电子版发到邮箱:sbpzwb@163.com,或直接到石碑坪镇政府党建办报名。地址:柳北区石碑坪镇石虹路南区146号政府大院司法楼2楼,联系电话:3731990。
(二)测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择优进行电脑操作测试和面试,由石碑坪镇党建办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石碑坪镇组委办组织实施。考核组按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体检。由石碑坪镇党建办安排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研究决定
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结束后,提交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石碑坪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由指定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一期一年,试用期1个月。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每月应发工资2666元,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二)政府提供午餐。
石碑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