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
本次遴选自治区民政厅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共2个(详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区设区市以下民政系统已进行公考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公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担任公考5年以上;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考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经历;(2)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5)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公考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遴选公告
在广西民政网上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
1.职位查询。报考职位、职位条件等情况可查阅《2015年广西民政系统遴选公考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2.报名方法。本次遴选按照遴选职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报考材料或将报考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寄至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2015年广西民政系统遴选公考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考登记表等复印件、基层工作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另单独提供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
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应当场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给遴选机关进行核对;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报考者应在领取准考证前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给遴选机关进行核对。
3.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至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见附件1。
报考者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各项条件等是否符合职位基本要求。
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2日,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监察室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信息进行审查,于6月12日前告知报考者资格审查情况。
2.在广西民政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